根據調查,三分之一的瑞士民眾從網站下載未經授權的音樂、電影和遊戲。跟其他國家一樣,瑞士的娛樂產業也抱怨網路盜版讓他們蒙受鉅額損失。因此,從去年開始,政府開始思考是否該對這樣的現象做些什麼。
瑞士政府展開一項研究,試圖找出網路下載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他們進行調查,也借鏡荷蘭政府去年的研究,最後決定維持個人用途的檔案下載合法性。
研究報告指出,每當一個新的科技媒介出現時,總會出現一些「濫用」的行為,這是科技進步時,必須付出的代價。在這樣的情況下,贏家是那些能運用新科技,提升競爭優勢的人;輸家則是那些沒有順應科技發展,並且持續維持舊有商業模式的人。更何況,即便是在盜版猖獗的現在,娛樂產業也未必虧錢。
瑞士政府認為,娛樂產業反對所有的技術創新,是出於對於自己商業王國將會倒閉的恐懼,這並非面對環境改變的良好態度。這份研究報告還檢視了一些反盜版法,以及其他國家近期對盜版採取的手段。研究指出,法國今年就花了 1200 萬美金(約 3.6 億台幣),瑞士政府認為這筆金額太過高昂。
因此,瑞士政府給娛樂產業的建議是,他們應該適應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否則就等著倒閉吧。他們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必要修改法案,因為無法證明下載行為對於對於國家文化產業有任何負面影響。
(資料來源:TorrentFreak;圖片來源:Vecto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