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開放式監獄的迷思:挪威監獄島巴斯托伊

原文出處:http://pnn.pts.org.tw/main/2013/05/31/%E9%96%8B%E6%94%BE%E5%BC%8F%E7%9B%A3%E7%8D%84%E7%9A%84%E8%BF%B7%E6%80%9D%EF%BC%9A%E6%8C%AA%E5%A8%81%E7%9B%A3%E7%8D%84%E5%B3%B6%E5%B7%B4%E6%96%AF%E6%89%98%E4%BC%8A/




google 地圖上的巴斯托伊島。(截自google地圖)
文 / 方潔
位於奧斯陸峽灣裡的巴斯托伊島,從外觀上看來,只不過是挪威最尋常的自然美景。
僅2.6平方公里的小島上只有不到120名居民,所有設施,包括教堂、圖書館、學校倒是一運俱全。島上自給自足,民眾多從事畜牧、農業和木工。每天從八點半到下午三點半的工作結束後,居民就利用島上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進行娛樂和休憩。
巴斯托伊島無論是濱海地區或是森林地帶,都提供給居民學習、娛樂和沉思的空間。這座島上的居民或許特別需要靜謐的空間思考,思考他們過去的罪行,如何不再重蹈覆轍,以及如何回到社會重新生活。
巴斯托伊島,其實是挪威最大的開放式監獄,儘管這裡沒有監視塔,也看不到高牆和鐵絲網。
挪威是廣泛使用開放式監獄的國家之一。所有犯罪人於確定須入監服刑後,會先在高度安全監獄(封閉監獄)服刑一段時間,在刑期剩5年以下時,為讓受刑人對重返社會作準備,受刑人可以申請到開放式監獄服刑。受刑人平均服刑1年半至兩年。
無論犯罪種類,財產犯罪、毒品、甚至包括殺人和性侵害的暴力犯罪都有可能申請來巴斯托伊或其他開放式監獄。最主要的審查標準就是,受刑人必須顯示出遠離犯罪的決心。
一旦接受受刑人,巴斯托伊將傾力協助受刑人在恢復自由前培養出所有順利融入社會的必備能力。
既然開放式監獄的目的是為了受刑人出獄後迅速融入社會,自然要讓受刑人彷彿盡可能處於正常生活的環境中。例如島上的「牢房」是北歐常見獨棟平房,六人一戶,每人擁有自己的房間,房內設備包含電視和電腦。屋內則有共用廚房。食堂每日只會供應一餐,早餐和午餐是分配給受刑人相當於2300台幣費用,自行購買食材來料理。
巴斯托伊受刑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他們決定自己從事的職業,例如木工、器具維修、畜牧、蔬果種植等。信賴受刑人在巴斯托伊的處遇政策似乎更勝於安全考量,受刑人可以使用具有殺傷力的工具來完成工作。島上和外界唯一聯繫的船,也完全交給受刑人駕駛。
監獄帶給社會的公平正義:降低再犯率
現任典獄長是具臨床心理學家背景的奧尼.尼爾森(Arne Kvernvik-Nilsen)。遵循著巴斯托伊一貫的管理哲學:「給予受刑人責任感和信任」,他帶領69名人員[1]在島上工作。
監獄官主要的工作是確認受刑人是否定時工作,每日宵禁時必須待在住處,還有不定時的酒精飲料、毒品等違禁物檢查。下午4點以後,最多僅有5名警衛仍會留在島上。所有監獄官對自己工作的定位都是「諮詢者」、「協助者」,受刑人和監獄官間皆以名字互稱。
尼爾森認為要改變人,是沒有辦法以力量懾服人的。對於外界質疑巴斯托伊對受刑人太好,對犯罪被害者不公平,尼爾森是這麼認為:「對被害人而言,加害人受到審判後入監而無法再造成威脅,是公平正義的實現。在這裡我們給予受刑人應有的尊重,使他們明白尊重他人的可貴,出獄後不會再傷害其他人,這是我們監獄能夠提供給社會的正義。」
巴斯托伊「舒適」的外觀和人道的處遇時常引起外國旁觀者的忿忿不平,然而對大部分的受刑人而言,當每周僅能在有限的時間和家人見面、每天晚上的查房等,有太多時刻仍然提醒著他們受刑人的身分。巴斯托伊仍然是禁錮受刑人自由的監獄。
甚至有受刑人認為,巴斯托伊島是他服刑過程中最辛苦的一段時間。因為在安全監獄時,受刑人的一舉一動都被監獄官所指示,無須也不能為自己思考。然而來到巴斯托伊開始,他們有了選擇的自由,同時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很多人對開放式監獄的另一個疑問是,逃獄是否因此層出不窮?
開放式監獄的管理遵守著一個原則:「人可以有機會,但只有一次機會。」一旦受刑人違反了在開放式監獄中的規定,逃獄、藏毒品、藏酒精,就會立即被送回原來的高度安全監獄。這是每名受刑人都心知肚明的代價。實際上,巴斯托伊用來關押即將遣返回高度安全監獄的獨居牢房已經很久沒有使用了。
又或許人們會質疑開放式監獄豪華所花費的稅金高昂,其實,巴斯托伊的成本相較於戒備森嚴的高度安全監獄低廉得多。除了因為信任受刑人,獄警人員人數少,巴斯托伊讓受刑人自行生產,因此能夠自給自足。何況監獄的成本也必須要考慮到其維持社會安全的功能是否彰顯。相較於西歐國家和美國前科者平均一年超過40%的再犯率,挪威的挪再犯率是百分之20,堪稱全世界最低,而巴斯托伊監獄更是只有百分之16。挪威政府更因為巴斯托伊監獄的經驗,著手修改法律,讓4年以下刑期的受刑人有機會在開放式監獄中服完所有刑期。
自1982以來,巴斯托伊協助了許多受刑人成功重返社會。許多重刑犯一生中活在藥物濫用和犯罪的惡性循環,在巴斯托伊他們終於開始相信自己的價值,並且期待未來健康豐富的生活。其中包括住有挪威最惡名昭彰的連續殺人犯,於70年代曾奪取22名病患性命的奧芬.奈瑟特(Arnfinn Nesset)。奈瑟特最後以服刑時態度良好於服刑14年後釋放,隱姓埋名,過著平靜的日子。
如果這些數字仍然讓我們無法放下對開放式監獄的質疑,也許我們可以試著思考:我們究竟希望活在一個怎麼樣的社會?
巴斯托伊成為外國媒體爭相採訪的監獄,許多導演也曾以此為主題拍攝短片,包括美國時常拍攝爭議性議題紀錄片的鬼才導演麥克摩爾 (點左邊影像觀看)。這些採訪影片中,最集中在受刑人心境描寫者,是荷蘭導演Michel Kapteijns拍攝的巴斯托伊紀錄片 (原名即Bastøy) 中。
該紀錄片中呈現了其中一名年輕受刑人,他入獄的原因是犯了重傷罪。他用刀捅了一名試圖販賣藥物給好友的毒品販子,並且連續痛毆被害人。他對出獄後的生活充滿期待,然而談及入獄的原因,他毫無悔意。
他(被害者)竟然賣海洛因給我只有15歲的朋友,我只是給他警告,他罪有應得。
他甚至表示,他格外痛恨性侵害犯罪人,如果他在高度安全監獄與性侵犯共處一室,他一定會將這種人打個半死。
這個年輕人已經從高度安全監獄移到開放式監獄,卻仍未了解自己入獄的原因。然而他的想法似乎並不稀奇,也許以理所當然的形式存在於正常社會中。如果我們繼續堅持監獄要給受刑人懲罰,監獄的設備要劣等,即使低於一般人標準,受刑人也必須隱忍,我們是否也信仰著和那位年輕受刑人一樣的價值:有些人不配被好好對待,而「我們」有權任意對待這種人?
這個年輕受刑人的想法是否意味著開放式監獄並不能使受刑人改過自新?
抑或,若他僅在一般監獄裡服完所有刑期,他更加沒有機會體認到其行為錯誤的理由。他在監獄中不被視為獨立自主個體的經驗,甚至可能更讓他確信在某些時刻,次等的對待某人是合理化的。
若我們相信,一個更好的社會是所有人相互尊重,公平正義不該以純粹的報力展現,我們就應該用這樣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包含曾經做錯事的人,那麼,也許開放式監獄的觀念就不僅僅是以德抱怨了。


[1]在挪威 一名監獄官必須受訓3年,以了解人們犯罪的各種原因,以及如何幫助受刑人。英國的監獄官受訓時間是6周。
  • 本文作者方潔,台大法律系畢業,曾赴挪威奧斯陸大學交換學生。
  •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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